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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6日,住在柳江区拉堡镇的男子阿飞(化名)因为酒醉夜宿路边,清晨醒来后发现手机被盗了,连同微信账户里的2390元也被人转走。
阿飞立即向拉堡派出所报案,并告知民警,他微信账户中的钱被转入到了一个昵称为“某宝贝”的微信账户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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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7-27 10:14 上传
接到报警后,民警迅速展开侦查,发现一位驾驶宝骏汽车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,民警一路追击,在成团镇成团街一母婴用品店门口发现了嫌疑车辆。
经过进一步收集证据,民警发现驾车的男子正是该车车主韦某(现年30岁,柳江区成团镇人),同时也是微信账户“某宝贝”的使用人。经过布控,民警在该母婴店将嫌疑人韦某抓获,并当场缴获了韦某涉嫌盗窃的手机一部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韦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的违法犯罪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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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7-27 10:14 上传
原来事发当晚,韦某驾车路过拉堡镇某小区,发现醉酒男子阿飞躺在路边,便用手推了推他,见他没有醒过来,又发现阿飞的口袋中放有一部白色的手机,于是见财起意,将手机偷走。
得手后,韦某在把玩手机时,发现手机没有锁屏锁,手机里的微信还有400多元。于是他加了对方为微信好友,想把400元转入到自己的微信账户上,但是对方设有支付密码,转账没有成功。韦某继续在手机里翻找资料,发现手机里面有一张相片写有身份证号码,利用身份证号码里的其中6位数,成功转走了39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户。之后韦某发现对方的微信还捆绑着银行卡,继续用猜中的密码转走了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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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韦某已将2390元全部退还给。鉴于韦某能主动退赃,没有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,犯罪情节轻微,7月26日,柳江分局依法对韦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。(来源:在柳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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